维权至富

乐乐 发表于 2007-10-16 19:42:09

    这年头,发财至富是很多人毕生追求的目标,一夜暴福、天降横财更是众多人求神拜佛的祈愿,但是中个500万乃至数千万实在不是普通人这一生能遭遇的,但新出炉的物权法倒是给大家一个真真实实、实实在在发财至富的捷径,或多或少都能有所收益。
    物权法合法保护私人财产不受侵犯,正是这点造福了大家。远的不说,你买房多多少少都支付了共摊面积的费用,所以,这停车停在小区里,你现在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不付停车费。三巴爸爸作为资深律师虽然不够敬业,还没好好的学习物权法的精神,但是对于此点还是认可的,只不过,三巴爸爸说这停车费现在是可以不付了,转了个名目叫管理费的还是逃不了的。虽然我不是学法律的,不过我还是觉得此中还是有玄机、有余地的,你大可大摇大摆的停了车就走人,因为业主都付过了物业管理费了,共摊面积也是物业,再收那不是重复收费嘛!退而求其次的说,即便我不要你管理不是还和以前的待遇一样,反正车没了车损了,以前都会说你交的是停车费,不予赔偿,那你就权当免费享受以前的待遇罗。再退一步说,即便你不交管理费,你的车被人故意搞没了搞损了,你还是可以状告你的物业公司防范不力,他也不敢因为你不付费就来报复你老。最后,即便你老老实实的交了管理费,你的宝贝车没了损了,你花了时间花了精力的周旋还是拿不到多少个子。所以,法律保障了你在自家的小区停车不付费,这是人类文明的进步,也为你发了一点小财。
    再说远的,物权法出来后,强制动迁这事应该有所收洌,乃至消失了,不会再发生流氓放火烧动迁户的事件,而且,因为动迁房也是私人财产,所以,还能买个好价钱,甚至是天价,无异于中了个头奖,而且中奖范围还是一大片。据说,深圳的动迁第一钉子户终于在物权法出台前夕被拔除了,代价是由原先业主提出的600多万到现在的1700多万,个人觉得业主还是太急了,拖都拖到物权法都快出了,等出了以后成交,价格应该还不止这1700万。现在想想熊宝宝当时当钉子户当的还不够彻底,虽然她的努力得到了2倍的收益,可是要是在挺挺,挺到现在的话,徐家汇黄金地段的位置,好歹也能让她再富至少一倍,大好机会白白浪费了,可惜了。
    现在看来,这部法律值得好好学习,说不定学着学着又会发现很多至富的捷径......
关键词(Tag): 维权 物权法 至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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